湘轻高技〔2021〕8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陶瓷技师学院会议议题征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系):
现将《湖南省陶瓷技师学院会议议题征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陶瓷技师学院
2021年3月5日
湖南省陶瓷技师学院会议议题征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会议)议题征集工作,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校长(书记)同意,由所涉事项牵头办理部门负责人提送到学校党政办公室。
二、议题提送前,要在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研究的事项提出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并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分管校领导之间应事先沟通。
三、会议议题提送工作在每周四下班前进行,并以提送议题申报审批单时间为准。提送议题时须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告知所涉事项紧急程度及列席人员。
四、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涉及多个文件时,要形成一个综合汇报材料。未按时提送规范汇报材料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上会讨论。
五、学校党政办公室收到议题申报单和议题材料电子文档后,按照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和议事内容分类即时发送到校领导和涉及部门负责人,一般性议题原则上不再印发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提送前要认真审校,提送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确需修正的应由议题汇报人在汇报时说明。
六、学校党政办公室于每周周五下班前将议题提报情况按会议类别分别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相关意见确定会议召开时间、研究事项、讨论顺序等,适时印发会议议题单。相关议题材料电子文档在会上通过会议工作群发布。
七、会议议题单印发后,不再临时动议研究其他问题。确遇特殊紧急情况,需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意见确定是否上会研究。
八、会议议题所涉事项牵头办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议题汇报人。汇报人应按照汇报材料内容向会议汇报,不应提出与议题无关的事项。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湖南省陶瓷技师学院会议议题呈报单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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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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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报 人 |
汇报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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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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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事项 (具体资金、人事编制、项目立项、物资采购等,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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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部门公章)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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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部门会签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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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意见 |
分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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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审定意见 |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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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报备 |
(党政办盖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