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地下停车场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入库车辆按车尾停入限位器方向有序停放,不得跨车位停放,自觉维护场内秩序。严禁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车道及出入口处。车辆在停车场通道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值班保安,以便保安提醒进出车辆。
二、所有车辆通过扫码车牌进入地下停车场。新增加的汽车请及时将信息留存后勤与资产管理科,学院每年对汽车管理系统进行一次清理,原则每人录入一台汽车信息。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限速15公里以下/小时,不得逆行,不得鸣喇叭。
四、车辆停放后,驾驶员须确认锁好门窗。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不要放在车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禁带入场内,停车场内严禁吸烟。
五、为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场内。发现车辆有漏油、漏水现象时,驾驶员应立即自行处理。
六、为保证人员安全,禁止师生徒步从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进出。
七、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八、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停车场内的建筑、消防、通信、电器、供水、供电等设施。如有损坏,请立即通知后勤与资产管理科进行处理。
九、学院公务用车停放点禁止任何师生和外来车辆停放。
十、A4区和D5区为绿色能源汽车的充电区域,燃油车禁止停放。
十一、燃油摩托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占用汽车停车位。电动摩托车停放于地面,位置在校门口西门处的专门区域。